法护闽江千顷碧,青履踏出万里春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闽乡法韵”实践队赴闽侯县暑期“三下乡”实践纪实
近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闽乡法韵”实践队联合闽侯县人民法院,组织10名队员赴闽侯开展为期5天的暑期“三下乡”实践。团队以“生态法治,你我同行”为主题,7月6日至10日循着“认知—见证—体验—感悟—浸润—传播”链条,通过法院座谈、古渡走访、庭审旁听、湿地研学、山林寻访、社区普法等形式,以专业视角丈量生态司法护绿的广度与深度。
启程·问法于庭:一场座谈推开生态司法之窗
7月6日,实践队走进闽侯法院,与相关法官及助理座谈,学习“5+”生态修复模式与“审判+文化+生态”3.0体系。队员访谈一线法官、参观生态司法基地,系统认识“司法护绿”,深入理解生态法治。

寻迹·渡口访古:一次走访见证修复与监督之力
侯官古村承载千年文脉,见证司法修复成效。7月7日,实践队走访闽侯侯官村,查看古渡与古树群,调研“林长+院长”机制。团队专访福州市首位生态修复监督人、村党委书记王国志,了解基层公众监督模式,并开展普法宣传,领会司法与监督协同治理的逻辑。

明辨·庭审观法:一次旁听感受司法审判流程
7月8日,实践队走进荆溪法庭旁听案件庭审,重点了解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判全流程,熟悉司法程序运作。庭审后,队员与法官围绕“5+”模式适用条件、修复金执行难点等生态司法实务问题座谈交流,并翻阅生态典型卷宗,梳理修复标准与验收机制,在真实案例中领悟生态正义。

悟理·湿地探绿:一次研学读透“三个自然”
塔礁洲湿地公园从垃圾荒岛变身候鸟栖息地,生动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7月9日,实践队走进“三个自然”文化长廊,调研湿地巡回法庭,学习协同护绿体系,并访谈当地群众,读懂一体化保护的法治密码。
寻根·五虎践学:一次实地寻访深悟生态法治思想
7月9日,实践队走进五虎山生态实践基地,系统学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三个自然”核心理念。队员结合闽江流域保护实际,理解其与生态法治的内在统一,体悟法治保障作用,实现了从实地感悟到思想浸润的提升。
践诺·送法入心:一次普法播撒生态法治种子
7月10日,实践队走进旗山文城社区开展生态普法。队员们摆放自制宣传手册,普及闽江生态保护知识;围绕非法采砂、排污、湿地保护等开展知识竞答、以案释法,同步拍摄普法短视频。活动参与300余人次,分发手册百余册,反响热烈。

此次系列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扎根基层,实践队以青春脚步搭建起从认知到践行、从法庭到社区的生态法治实践链路。下一步,队员将整合调研资料,梳理相关保护问题,提炼协同司法经验,发挥专业优势,为闽江流域治理与文脉传承贡献青年力量。
供稿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闽乡法韵”实践队
供图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闽乡法韵”实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