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陷阱,不做“网中之鱼”
大学生联盟网山东东营8月20日电(通讯员:黄奕然)近年来,诈骗犯罪在网络时代愈发猖獗。诈骗分子利用技术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对公民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打击和预防诈骗犯罪行为,呼吁各界加强反诈骗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曲阜师范大学“防范于心,反诈于行”社会实践队队员于2023年8月20日在东营市利津县各社区进行了防诈骗意识调查及反诈宣传。
实践队走进东营市利津县的各个社区,访问了不同年龄段的社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了大量的反诈骗经验和意见倾听了居民们经历过的诈骗事件,并与他们分享了避免和应对诈骗的有效方法。通过这种亲身交流的方式,更加深入地了解社区居民们的需求和关注点,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
公安、社会各界及社区联动 开展反诈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走访调查,实践队员们了解到现代诈骗手段如钓鱼网站、短信诈骗、电话诈骗、虚假投资项目、社交工程等,普遍具有高度欺骗性、依赖社交工程、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操作、不易被察觉等特点,尤其对于不熟悉套路的老年群体来说,这无疑是危害其财产安全和心理健康的“杀人利器”。调查显示,居民普遍认为警方在社区反诈宣传中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希望警方能通过警示案例和实际操作演示来增加宣传的实效性,并提供举报渠道和求助平台以应对紧急情况。
为提高公众的反诈骗意识和防范能力,以减少和预防诈骗活动的发生,实践队员呼吁公安部门联合社区加强反诈教育,创新宣传模式,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方法,使防诈反诈工作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成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的“金钟罩”。
针对不同诈骗手段,社区民警及工作人员制作反诈骗宣传海报、手册、小册子等宣传物品,并向公众免费发放,提供防骗知识和实用建议;举办反诈骗宣传推广活动,如反诈骗日、反诈骗周等,集中宣传反诈骗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反诈骗的氛围。同时,社区与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等相关部门合作与联动,共同推动反诈骗工作,共同打击诈骗犯罪活动。
创新防诈宣传模式 顺时顺势而为
通过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可以提高反诈防诈宣传的吸引力与可行性,使公众更容易接受和理解反诈防诈的知识,同时提高其防范能力,从而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实践队建议,社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行动,保护居民财产安全,与公安、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享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最新的诈骗手法和犯罪活动,提醒居民提高警惕、注意辨别;采取多媒体宣传形式,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渠道,采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公众传递反诈提示和预防知识,例如制作有趣的动画视频、真实案例还原等来吸引公众注意力;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定期发布与反诈防诈相关的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诈骗风险。此外,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与公众互动,回答他们的疑问,引导公众正确应对诈骗。
除此之外,实践队员认为,应该加强落实针对不同年龄、职业等人群设计的个性化的反诈防诈宣传策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过本次实践调研活动,实践队员充分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居民反诈骗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调查走访和宣传活动,社区居民能够深入了解诈骗问题的严重性,并掌握防范措施,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诈骗的伤害。社区反诈宣传的意义在于提供关于诈骗防范的信息和资源,使社区居民能够增强对诈骗的意识和认识,在面对诈骗威胁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安全。通过社区反诈宣传,可以建立起一个警惕和有序的社区环境,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维护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利益。
时间:2023-08-23 作者:黄奕然 来源:黄奕然 关注: